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辉县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,北纬35°17′~35°50′,东经113°23′~113°57′。地处豫晋两省之交,西与山西省陵川县交界,北同林州市及山西省壶关县相接,东靠卫辉市,南临获嘉县,东南与新乡市、新乡县毗连,西南与修武县相邻。市区北距北京市600公里,南距郑州市80公里,东南距新乡市20公里。市境西部紧临太行山脉,主峰九峰山十字岭海拔1732米。市域总面积2007平方公里,其中山地面积1007平方公里,丘陵216平方公里,陆地784平方公里,总人口79万人(2004年)。位于第二级地貌台阶向第三级地貌台阶的过渡地带,地势由西北而东南呈阶梯形下降,有深中山区、深低山区、丘陵区、盆地、山前倾斜平原、平原和洼地,最低洼地海拔72米。属海河流域卫河水系,主要河流有淇河、百泉河、刘店干河、黄水河、石门河、峪河、纸坊沟河。即将动工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从西至东贯穿全境。可供防洪、灌溉的中小型水库19座,其中宝泉水库兴利库容1300万立方米,最大调蓄水量3821万立方米;石门水库总库容3084万立方米;三郊口水库调蓄水量2386万立方米;陈家院水库总库容1370万立方米。汇宝泉、石门、陈家院、三郊口诸水库为一流的群库汇流总干渠,全长86.5公里,可视需水量而调度。